发布时间:2024-08-01 浏览次数:次
各位新生:
根据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13]8号) 的文件精神,2024年通过全国普通高考(或浙江省单独考试、高职提前招生)被我校录取且被应征入伍的考生需要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的考生可以通过县级征兵办将相关材料邮寄至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瓯海大道2555号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开祖楼2009室(邮编325016),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577-85108000,或于9月30日前携带以下资料到我校办理:
1、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一式两份,需加盖县级征兵办公章)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3、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